關于開展論文學術不端自查和挂名現象清理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時間:2023-06-27 點擊數:

按照河北省教育廳《關于開展論文學術不端自查和挂名現象清理工作的通知》(冀教科函[2023]12号)的工作部署和要求,現開展我校論文學術不端自查和挂名現象清理工作,具體通知如下:

一、工作目标

針對論文學術不端和挂名現象進行自查清理,壓實各二級單位主體責任,徹底清理學術不端問題論文存量,遏制增量,引導我校科研人員強化科研誠信意識,堅守科研誠信底線,推動形成良好科研生态。

二、論文排查範圍

2018年1月1日至今發表或投稿的署名“bat365中文官方网站”的學術論文(我校教師作為第一作者、通訊作者及其他作者)。

三、自查清理重點

涉及論文要逐一清查,簽署承諾書,載明論文題目、發表刊物及時間、署名作者及單位等基本信息,并重點核查以下幾方面:

1.論文是否存在抄襲、剽竊、重複發表等情況;

2.論文是否存在僞造通訊作者(郵箱、單位)、僞造或操縱同行評議等情況;

3.論文的圖片、數據等是否存在僞造、編造、篡改,以及一圖多用、選擇性使用等情況;

4.署名作者是否真實參與相關研究和論文寫作,是否存在買賣、代寫、代投論文情況;

5.實驗研究數據是否為作者真實開展研究所得,是否存在未真實開展研究而購買實驗研究數據情況;

6.論文署名作者是否對論文未作出實質學術貢獻,存在挂名現象;

7.《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則》(國科發監[2022]221号)等文件規定的其他科研失信行為。

四、組織實施

各二級單位是科研誠信建設主體,具體組織本單位科研人員有序開展自查清理工作。可分三個階段進行:

1.部署動員階段(6月30日前)。根據省教育廳等要求,制訂具體工作計劃,動員科研人員積極參與,梳理學術論文發表情況。

2.自查清理階段(7月10日前)。二級單位統計梳理學術論文發表情況,對存在上述七種情況的學術論文進行甄别,并提出整改意見。提交科研論文自查表和科研論文自查統計彙總表。明确一篇論文不重複自查,由一個人負責自查即可。(我校科研人員作為第一作者的,由第一作者負責自查;我校學生作為第一作者,科研人員作為通訊作者的,由通訊作者負責自查;我校作為非第一單位與其他單位合作發表的論文,也需要自查,若多人同時與外單位合作發表一篇論文,由位次最靠前的科研人員負責自查。)

3.總結階段(7月15日前)。二級單位加強審核,形成自查科研論文自查清理工作報告。

五、有關要求

1.加強組織領導。各二級單位(部門)要充分認識自查清理工作的重要性,統一組織本單位科研人員積極、有序開展自查清理,壓實責任,并将自查清理工作與警示教育等工作相結合,以查促改,以查促管。

2.實行分類處理。對自查清理發現存在問題的,科研人員要及時報告二級單位(部門)并采取勘誤、撤稿等補救措施(6月30日前)。對符合《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則》第三十四條規定的從輕處理情節的可依規從輕處理;對隐瞞不報或虛假報告的,應按照《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則》、《bat365中文官方网站預防與處理科研失信行為暫行辦法》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,公開通報。

3.建立長效機制。各二級單位要以本次自查清理工作為契機,對照科研誠信管理制度要求,重點圍繞本單位科研誠信建設組織領導體系機構是否健全、管理制度是否完善、管理措施是否落實、是否建立科研誠信常态化教育機制、是否建立論文相關原始關鍵數據保存機制等逐項落實,不斷健全工作機制,完善制度規範,加強内控管理。各二級單位(部門)要對論文等科研成果嚴格把關,建立學術論文定期自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的常态化監督檢查制度,嚴懲科研失信行為。

4.及時報送自查情況。各二級單位(部門)将自查清理工作的組織開展情況、發現問題及處理情況等形成總結報告(附件4),組織填寫《科研論文自查表》(附件2)、《科研論文自查統計彙總表》(附件3),并于7月15日前報送至科研處成果管理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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