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齡在28周歲以下的團員入黨積極分子應有共青團組織的推薦意見,推薦優秀團員作黨的發展對象(以下簡稱“推優”),是共青團組織的一項重要工作。在“推優”時,各級團組織要嚴格執行推薦标準和工作程序。學校黨委和各基層黨委(黨總支)要對“推優”工作及時給予指導和檢查。
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,在校本科生一般需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,其中重點培養時間不得少于6個月;專科生的培養時間一般需在半年以上,其中重點培養時間不得少于3個月。在充分聽取培養聯系人、黨小組和黨内外群衆意見的基礎上(學生還應征求輔導員、班主任、任課教師的意見),經支委會或支部大會讨論同意,可确定為發展對象,并将意見寫入《申請入黨的積極分子培養考察登記表》。凡未被确定為發展對象的,原則上不能發展入黨。
入黨積極分子被确定為發展對象後,黨支部要對其進行政治審查,凡沒有經過政治審查的,不能發展入黨。政治審查可采用的方式為:同本人談話;查閱有關檔案材料;找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;必要的函調和外調。發展對象為學生的,其學年綜合測評成績排名一般要求在班級或專業前50%以内,各門功課成績合格。